查看原文
其他

5月1日起,遛狗不栓,违法!

北京晚报 2021-04-30


1月22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新修订的法律规定↓↓↓

①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

②街道办事处、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做好本辖区流浪犬、猫的控制处置,防止疫病传播。

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,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


此前
2020年6月1日起
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正式施行
养犬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事项↓↓↓

(1)必须遵守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按时为狗狗办理登记年检手续,依法、文明、科学养犬。

(2)应为狗狗提供狗粮或自制新鲜食品,提供洁净的饮水及适当的室内活动空间。

(3)狗狗和人类一样,可能会因为特殊的事情、人或环境而造成心理创伤,从而导致焦虑、压抑和不安,严重的心理疾病,有可能反向影响生理健康,发生免疫力下降、反复生病、性格大变等状况。在狗狗生病时,应为狗狗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。

(4)处理好与非养犬人及社会环境的关系,一方面要处理好邻里关系,养犬不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另一方面出门遛犬要拴犬链、对犬在户外的粪便及时清除,维护良好社会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,做依法、文明、科学养犬好市民,用自己的行为,为狗狗赢得更多的包容和理解。

(5)定期为狗狗注射疫苗,这是养犬必须的一环,既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犬只负责,也是对他人负责,不容置疑,必须每年按期对犬只进行免疫,特别是狂犬病预防免疫。至于“绝育”,并非是在残酷剥夺小动物们的“性福”,而是为它们的健康着想。此举不但能有效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,还能减少它们患病的机会,从整体上提高动物的生活质量。要知道小动物无法避孕,而过度的生育活动肯定会使身体器官加速老化而缩短寿命。

(6)请勿遗弃所养的狗狗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和爱护流浪动物,但都不如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的数量,养犬前务必要三思,一旦饲养,就要负责到底,不能随意遗弃犬只。

如有关于办理养犬管理证的相关问题
可拨打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电话进行询问
相关政策咨询或举报
可拨打010-69738604

来源:平安北京综合首都治安微提示、央视新闻、新华社

监制:童曙泉
编辑:李怡
              
推荐阅读

      


近期热门视频

更多精彩视频尽在北京晚报视频号

快来关注~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